用户可以在导航器-结果中勾选面的内力,以图形形式在结果中显示面的内力。 表格中的结果显示情况遵循用户在 【结果表管理器】 中的设置。
面的应力有以下几种类型:
- 基本应力: 参照面的局部坐标系表达的应力
- 主应力: 参照面的主轴坐标系表达的应力
- 弹性应力部分: 仅由面的弯矩或内力引起的应力
- 等效应力: 根据各种强度理论得到的等效应力
基本应力
面的基本应力参照面的局部坐标系进行表达, 对于曲面参照有限元网格的局部坐标系进行表达。(见图 显示有限元坐标系 )。
基本应力、面的“+”“-”表面示意见图 面内力和面应力 。 基本应力与面的基本内力、弯矩的关系如下:
d | 面的厚度 |
主应力
主轴为面基本应力随局部坐标轴变化而取到正应力极值时的局部坐标轴。 主轴1(最大值)和主轴2(最小值)正交。 主轴方向 α 可以通过轨迹以图形方式显示(如图 显示主轴 )。
主应力与基本应力关系如下:
其他应力/弹性应力分量
仅由面的弯矩或内力引起的应力, 参照面的局部坐标系进行表达, 分析曲面时,参照有限元网格的坐标轴进行表达。
弯矩和轴力引起的应力如下:
d | 面的厚度 |
等效应力
von Mises
von Mises是基于剪切应变能的一种等效应力。 von Mises强度理论属于第四强度理论的一种,认为当材料中某一点的形状改变比能达到单向应力状态的极限值,材料发生屈服破坏。 随着弹性体发生变形而积蓄在其内部的能量称为变形能。在单位变形体体积内所积蓄的变形能称为变形比能。 该强度准则是最著名和最常用的强度准则。 它适用于所有非脆性材料(即塑性材料,如不锈钢等)。 常用于分析建筑工程的钢结构是否屈服破坏。 von Mises 假设不适用于在所有方向上都具有相等主应力(即静水应力条件,σ1=σ2=σ3)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计算出的Mises等效应力为零。例如不锈钢,本身是塑性材料,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因为产生屈服而失效,但根据von Mises应力计算公式,若σ1=σ2=σ3,即三个方向受相同大小的拉力或压力(例如不锈钢制成的螺钉受拉时,螺纹根部因应力集中而引起三向拉伸),Mises等效应力始终等于零,显然不能用von Mises应力作为失效判据。这种情况下,不锈钢将会直接断裂,不会经历屈服、颈缩过程,需使用脆性材料失效准则来判定是否失效,此时需使用第一强度理论进行判定。
平面应力状态下,von Mises等效应力与主应力之间的关系如下:
Tresca
Tresca理论也被称为最大剪应力理论, 当材料中一点的剪应力达到单向应力状态的极限值,材料发生屈服破坏。 该强度理论适用于脆性材料,常用于机械工程。
平面应力状态下Tresca 等效应力与主应力之间的关系如下:
Rankine
Rankine准则也被称为最大主应力准则, 当材料中一点的主应力达到单向应力状态的极限值,材料即发生屈服破坏。
平面应力状态下的 Rankine 等效应力与基本应力、主应力之间的关系如下:
Bach
Bach准则也被称为最大主应变准则, 当材料中一点的主应变达到单向应力状态的极限值,即发生屈服破坏。 Bach准则类似于 Rankine 准则。 所不同的是Bach准则使用的是主应变,而Rankine准则使用的是主应力。
平面应力状态下的Bach等效应力与基本应力、主应力之间的关系如下:
ν | 泊松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