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辑' → '操作'菜单中的投影功能提供了将所选对象投影到平面的各种选项。 下图显示了一个杆件,其复制在 X 方向上投影并平行于平面(即: 到平行于 YZ 平面的平面上)。
复制
如果没有勾选“创建副本”复选框,被选择的对象仅会被投影。 如果您想要创建一个或多个副本,请勾选该复选框。
投影参数
定义该对象投影操作所在的“坐标系”。
- 您可以从列表中选择 用户自定义坐标系,也可以使用 按钮创建一个新的坐标系。
输入'投影方向'。 列表中有两个选项:
- 方向: 对象沿指定坐标系的轴方向投影。 在'方向'列表中选择轴,然后定义目标平面。
- 垂直于目标平面: 对象被投影到一个目标平面上,该平面可以平行于坐标系的轴,也可以在空间中自由放置。
'平面'列表提供了三个选项来定义投影平面:
- 平行于平面: 投影平面与指定平面平行。 定义位于该平面上的'点' P。
- 平行于平面旋转: 投影平面平行于指定的旋转后的平面。 从列表中选择'平面'。 在'旋转-绕轴'列表中,确定要旋转两个轴中的哪个,并定义'旋转角度' φ。 指定位于该平面上的'点' P。
- 3个点: 投影平面位于空间的任意位置。 输入'点 P1 '、'点 P2 '和'点 P3' 的坐标来定义平面。 使用 按钮可以图形方式定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