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可见性可以选择显示模型裁剪还是特定组件。 在可见性中不仅可以以图形方式定义模型、荷载或辅助对象,还可以在'导航器 - 视图'中根据不同的准则进行选择。
通过菜单或按钮以图形方式定义可见性
要创建模型剖面,请先选择相关对象, 您可以使用不同的选择功能,例如绘制窗口,或根据特定设置使用对象选择(见{%/000936 选择选项]]一章)。
然后,“选择”列表按钮提供了使用当前选择改变可见性的各种选项。
该功能可用于视图菜单中的可见性。 其含义如下:
- 按选定对象和相关对象的可见性: 显示所选的对象,包括它们的定义对象。 例如,如果您选择了一条线,则其节点也包含在截面中。
- 所选对象的可见性: 只显示所选对象。 剖面只显示所选的不带节点的线。
- 隐藏所选对象: 所选对象随即退出显示。
- 按窗口的可见性: 用户可以通过绘制窗口以图形方式创建可见性。 如果从左向右绘制窗口,那么只包含完全位于窗口区域内的对象。 当从右向左拖动窗口时,被窗口裁剪掉的所有对象也包括在模型可见性的范围内。
- 显示上一个可见性: 再次显示上次激活的可见性(“撤消”功能)。
- 反转显示可见性: 使用这种可见性时,当前显示将会反转。 隐藏的对象显示为新的可见性。
- 取消可见性模式: 关闭可见性模式,显示所有对象。
隐藏对象的透明度
在某个可见性中,隐藏的对象显示较少。 您可以在“程序选项和设置”对话框的“设置”选项卡中调整透明度。 该对话框可以通过选项菜单或菜单栏中的 打开。
如果要完全隐藏不活动的对象,请在'导航器 - 显示'中取消激活相应的复选框。
在导航器中定义可见性
用户也可以根据创建对象时满足的某些准则来选择可见性。 用户可以使用软件自动生成的可见性选项,也可以使用用户自定义的可见性对象选项。 可见性可以在导航器-视图中进行管理。
生成的可见性
RFEM 会根据某些准则自动创建模型对象(例如线、杆件和面)的可见性。 用户可以通过它们快速查看模型的概况。 用户可以在该列表中筛选对象,以便您可以检查输入的数据。 可见性也有助于结果的评估。
除了选择多个准则外(默认设置),还可以创建相贯集。 您可以使用列表末尾的 和 按钮控制这些设置(见下表)。
对象选择的可见性
您创建的所有 'OS' 对象选择(见对象选择一章)在列表中都是可用的。 由此可以显示和隐藏模型对象、缺陷、荷载和满足特定条件的辅助对象。
可见性列表下方的按钮具有以下功能:
打开 新建对象选择 对话框来定义新的对象选择 | |
打开 新建对象选择 对话框来调整所选操作系统 | |
将在工作窗口中选择的对象添加到在对话框中定义的对象选择中 | |
从要在对话框中定义的对象选择中删除在工作窗口中选择的对象 | |
激活列表中的所有对象选择 | |
反转选择对象选择 | |
应用为可见性选择的准则总和 | |
应用为可见性选择的一组相交准则 | |
控制是否也显示属于对象的定义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