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剖面表示分析类型分配为“风洞模拟”的荷载工况的一种属性(见图 Selecting "Analysis Type" of Load Case )。 在“荷载工况和组合”对话框中,选择“风洞模拟”选项卡 (1)。
点击 按钮 - 可以在“风剖面区域”(2) 中使用。 出现新风概况对话框。
风剖面可以在导航器的荷载向导中进行管理。 用户也可以使用上下文菜单定义新的风剖面。
风剖面类型
用户可以在该区域的列表中选择 风剖面类型。 可以是“用户自定义”和“按照规范”,使用您在模型的“基本数据”中设置的代码。
属性
用户自定义截面
当您选择了用户自定义类型的风剖面时,您可以手动定义风剖面参数。 在“属性”表格中输入“高度”z 并指定“风速”v。
默认情况下,“湍流强度”值由表格下方的“ I”复选框定义的值控制。 当在“风模拟分析设置”对话框的 Main 选项卡上设置“考虑湍流”时,您可以将湍流强度视为全局百分比 湍流速度波动的均方根值与一段时间内同一地点平均速度的比值。 风速或风向绝对没有波动的理想气流的湍流强度值为0%。 对于高湍流情况,湍流强度通常在 5% 和 20% 之间(见 CFD Online)。 湍流强度默认设置为 1%,以涵盖大多数中低湍流的情况。
截面按照规范
根据规范特定的参数确定建筑物高度上的风荷载。 规范 EN 1991‑1‑4 [1]、ASCE/SEI 7‑16 [2] 和 NBC 2015 [3] 。 风剖面 上图是与 EN 1991 相关的参数‑1‑4 [1]。 当一个不同的规范出现时,本部分的内容要适应规范的规定。
如果激活“参数”分支中“地形类别”旁边的输入栏,则可以选择不同的类别。 用户可以在模型的“基本数据”中选择截面类型。
在某些国家附录中,风速还取决于海拔高度。
基于所有参数只显示基本风速 vb,0 。 风剖面是根据该值计算的,同时考虑模型的总高度。 根据规范 EN 1991-1-4 [1] 中的 4.2,该值为地面以上 10 米处的 10 分钟标准风速,与风向无关在草地和低植被情况下,障碍物之间的距离至少为障碍物高度的 20 倍。 用户可以在下表(左下)和左图中的右侧查看每一层的风速。 您可以“考虑平均风速”,而不是基本风速。 根据欧洲规范 EN 1991‑1‑4] 中第 4.3 条,离地形 z 高度处的平均风速 vm (z) 取决于地形粗糙度和地形。 它按照 EN& 1991-1-4 [1] 中表达式& (4.3) 计算。 因为在模型中出现的峰值速度风压的影响可以通过特定的风洞模拟来考虑,从而可以应用较低的平均速度。 激活该选项后,表格和图表会被更新。
例如在国家附录 2 中关于四种地形的平均速度 vm被规定为德国。
空气的“密度”与海拔、温度、大气压和湿度有关。 影响流体的动力学行为。
#banner.text@如果您已经在“基本数据”对话框的“模型参数”选项卡中定义了位置,请使用Dlubal荷载查询工具,数值由“地图和参数”定义类型预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