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型中的所有状况都会在设计模块的表格中列出。 用户可以在此处决定在木结构设计中是否考虑以及如何考虑特定的设计状况。 关于设计状况的更多信息请参见 RFEM 手册的[[]]章设计状况#/en-US/downloads-and-information/documents/online-manuals/rfem-6/000252 设计状况。
选择组合进行设计
默认情况下为 "设计",在进行木结构设计时考虑所有设计状况。 如果对设计状况取消激活该复选框,那么在木结构设计中也会被取消激活,并且不会对这种设计状况进行设计检查。 该选择与在设计状况设置中的模块设计选项是同步的。
默认情况下,已激活的设计状况的所有组合都会被考虑。 用户也可以在“枚举法设计组合”列中输入该设计状况的各个组合。 您可以使用 以打开一个对话框,该对话框在中为要计算的组合提供图形选择。 对该列中输入的所有组合进行设计验算。
分配设计状况类型
根据为荷载工况分类选择的标准创建设计状况。 因此仍然需要对所选设计规范的类型进行分配,因为它们可能互不相同。 通常,这种分配是自动进行的,因此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工况组合也会被分配给设计类型“正常使用”。 如果需要,用户应该检查并正确地分配该选择。
在模块中可以根据设计状况类型进行设计验算。 例如,如果没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设计状况,则不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对于类型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设计,只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不同的规范有不同的设计状况类型。
用户可以为设计激活多个相同类型的设计状况,例如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中的两个设计状况。 然后对选定的两种设计情况的组合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