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6x
000106
2023-12-05

设计状况

模型中的所有设计情况都列在设计模块的表格中。 在这里您可以决定是否以及以何种方式对钢结构验算进行考虑。 关于设计情况的更多信息,请参见 RFEM 手册中的 设计情况

选择组合进行设计

默认激活'待设计'复选框,并且在进行钢结构设计时会考虑所有设计情况。 如果对一种设计情况停用该复选框,那么对于钢结构设计它将被停用,并且不会对该设计情况进行任何设计。 该选择同时与在设计状况设置中对设计模块的选择同步。

信息

无法单独设计荷载工况、荷载组合或结果组合。 必须将这些组合分配给一种设计状况。

默认设置下,在计算时激活的设计情况的所有组合都会被考虑。 但是,您也可以在'枚举方法的待设计组合列中输入该设计情况下的单个组合'。 使用 编辑对象 按钮打开对话框,用图形方式选择要计算的组合。 对此列中输入的所有组合进行验证。

设计状况类型的分配

设计状况是根据所选的荷载工况分类标准创建的。 因此类型仍然必须按照所选设计规范的类型进行分配,因为它们可以彼此不同。 通常,该分配是自动进行的,因此荷载工况组合中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组合也将被分配给设计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组合'。 但是,您应该检查该选择,并在必要时正确分配。

在模块中进行的检查是基于设计状况类型。 例如,如果没有设计状况存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则不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对于类型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设计情况,只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根据规范的不同,可以选择不同的设计状况类型。

信息

对一个设计状况只进行属于设计状况类型的设计。

您还可以为设计激活多种相同类型的设计状况,例如两种设计状况用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验算。 然后对所选的两种设计情况的组合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验算。

上级章节